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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设立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的方案

发表日期:2022-04-14 17:14:34   来源:本站   被阅读[]次


为加强孝感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(以下简称调查站点或站点)建设,推进站点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建立调查站点是各级科协组织履行好桥梁纽带职责,广泛、持续、深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需要。通过设立调查站点,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调查体系,准确掌握科技工作者的基本情况,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建议,在科技工作者与党委政府之间建立稳定畅通的沟通渠道。

二、调查站点设立原则及分类

(一)设立原则

1.点面结合。一部分站点直接设在科技工作者集中的企事业单位;另一部分站点设在广泛联系科技工作者的基层科协、学会等组织。

2.分类设置。依据全市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,特别是产业机构的布局,充分考虑不同地区、专业、产业和行业科技工作者的代表性。

3.动态调整。根据科技工作者的分布状况和动态变化,适时调整站点布局。

4.有效保障。站点应该是科技工作者密集,具备一定的物质和技术条件,愿意并有能力完成调查任务。

(二)站点分类

1.机构类站点:指设立在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大中型企业、大型卫生机构等的调查站点。机构类站点负责本单位的联系和调查科技工作者的工作。

2.区域类站点:指设立在县市区科协、园区的调查站点。区域类站点负责本区域内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调查工作。

3.学会类站点:负责本学科、专业领域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调查工作。

孝感市科协负责对站点进行统筹协调、工作指导、督促检查,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设立调查站点,形成功能完备、运转有序、成效突出的站点体系。孝感市科协学会部具体组织站点遴选工作,报经市科协核准后设立站点。

三、调查站点的设立及工作人员要求

(一)站点要求

1.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注册地为本市;

2.科技工作者相对集中,单个站点联系科技工作者的人数达到30人以上;

3.能够有相对固定的人员从事站点工作,站点具有基本的办公条件;

4.站点所在单位原则上应设有科协组织或学会,站点所在单位能积极支持站点的调查工作。

(二)站点工作人员要求

1.调查站点应依托各地各单位业务相近的部门或科室开展工作,应有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站点负责人,并报市科协备案。站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力量承担具体调研任务;

2.参与调查站点工作的人员应相对稳定,如遇人员调整等对站点工作产生影响的情况,应及时报告,并采取措施确保站点工作能正常开展;

3.参与调查站点工作的人员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掌握调查研究工作基本方法和问卷调查的基本技能,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,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、本单位、本领域科技工作者的数量、分布、结构、类型、流动等相关情况,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。

四、调查站点的工作任务

(一)报送站点信息。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,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或本单位、本领域科技工作者的基本状况和动态信息,反映科技工作者群体中存在的普遍性、倾向性或潜在性问题,涉及科技工作者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。

(二)专题建言献策。围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、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、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进行研究,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咨询。每年完成不少于两篇决策咨询成果。

(三)完成智库课题。承担市科协组织的科技创新智库课题调研任务。

(四)宣传先进典型。总结本区域、本单位、本领域为帮助科技人才创新创业、脱颖而出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反映优秀科技工作者或创新团队典型事迹,并总结归纳出特色工作和值得推广的经验。

(五)开展专项调查。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市科协下达的调查任务,包括问卷调查、网络调查、电话调查及相关信息采集等。

(六)推荐建议提案。推荐能够促进全市科技和经济融合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议案、提案、调研文章等。

五、经费保障

(一)调查站点补助经费列入市科协科普专项经费内,按照市财政局和市科协有关规定进行预算编制、核定和支付。

(二)站点补助经费遵循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原则,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放和使用。

(三)各调查站点补助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市科协专项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,不得挤占和挪用。

(四)对于调查站点完成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的,分类进行补助。每完成1个科技创新智库一般课题的,补助费用10000-20000元;每完成1个科技创新智库重大课题的,补助费用100000元,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。

六、站点考核

(一)市科协对各调查站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。考核标准参照省科协当年度考核评级方案,结合站点工作实际执行。市科协具体组织考核工作,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。

(二)年度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对站点完成信息报送任务、专题建言献策、完成智库课题、问卷调查任务和其他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计分,综合评定最终考核结果。

(三)站点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站点,确定为不合格:

1.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达标的;

2.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市科协统一布置的调研任务的;

3.工作中弄虚作假,造成严重后果的;

4.违反保密规定,泄漏内部信息和资料,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
(四)对考核优秀站点进行奖补,补助费用为10000元。对不合格站点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。

(五)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不合格的站点,予以撤销并不再重新设置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人:徐

联系电话:07122281225/13971955537

地址:孝感市科协学会部(复兴大道1号行政中心办公楼1225

孝感市科学技术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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